(一)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时的处理
(1)发表否定意见
①如果认为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除非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②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重大缺陷的定义、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内部控制的影响程度。
(2)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是否包含重大缺陷
①如果重大缺陷尚未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说明重大缺陷已经识别、但没有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②如果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包含了重大缺陷,但注册会计师认为这些重大缺陷未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说明这一结论,并公允表达有关重大缺陷的必要信息。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就这些情况以书面形式与治理层沟通。
(3)财务报表审计中不应依赖重大缺陷的控制
①如果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否定意见,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不应依赖存在重大缺陷的控制。然而,需要实施实质性程序确定与该控制相关的账户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如果实施实质性程序的结果表明该账户不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可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该意见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影响,并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②如果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未受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中增加以下类似说明:“在 XX 公司 XX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XX 年 X 月 X 日对 X 公司 XX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③如果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受到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中增加以下类似说明:“在 XX 公司 XX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二)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时的处理
(1)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注册会计师只有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才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考虑相关豁免规定
①不构成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如果法律法规的相关豁免规定允许被审计单位不将某些实体纳入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注册会计师可以不将这些实体纳入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这种情况不构成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但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或者在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中,就这些实体未被纳入评价范围和内部控制审计范围这一情况,作出与被审计单位类似的恰当陈述。
②豁免权的陈述不恰当。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有关该项豁免的陈述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其作出适当修改。如果被审计单位未作出恰当修改,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的陈述需要修改的理由。
(3)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指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并单设段落说明无法表示意见的实质性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指明所执行的程序,也不应描述内部控制审计的特征,以避免对无法表示意见的误解。如果在已执行的有限程序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对重大缺陷做出详细说明。
【易错易混点】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之前执行的有限程序不能提及,执行的有限程序发现的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要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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