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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办公室公文流转管理办法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95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公文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公文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内部沟通和外部联系的有效性,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三条 公文处理过程中必须注意保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行政人力部为公文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设专人负责公文统一收发、督办、和归档。

     

    第二章 收文办理

    第五条 集团公司来文、政府机关或相关机构来文按以下程序办理:

    1.签收。公文管理员负责及时接收、保存、打印非密级公文,对公文进行分类,并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收文处理单,标注来文机关、文件内容、办理时限等信息。同时认真阅读文件,明确需公司办理的事项和工作要求,并先行将公文电子版发送至相关责任部门,做到即收即办。

    2.拟办。行政人力部负责人根据公司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责,在收文处理单填写拟办意见。

    3.呈办。公文管理员将收文当日呈报公司领导批阅,紧急公文立即呈报。

    4.转办。公文管理员根据公司领导批示意见,按重要性顺序转送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办理。

    5.办理。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公司领导批示意见,及时高效办理,有反馈时效要求的要严格遵照时间要求;有公司领导批示的要及时向相关领导进行反馈汇报。

    6.归档。所有公文须在收到纸质文件后2日内办结,责任部门在收文处理单填写办理结果后交回行政人力部归档,办理结果要注明是否向批示领导进行反馈汇报,逾期未交回视为未按时办理。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六条 行政人力部在公文处理时要及时准确,对紧急公文要跟踪催办,重点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在公文流转过程中要注意保密和保管。

    第七条 密件收文后及时登记来文信息,呈送公司领导批阅,不得擅自扩大阅文范围。

     

    第三章 发文办理

    第八条 编写发送公文按以下程序办理:

    1.拟稿。发文部门负责起草文件、填写报表,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方向性进行审核。

    2.签发。由公司领导审核签发。

    3.发文。非涉密文件,由公文管理员按发文范围及时从金宏网发出。涉密文件以纸质文件编号印发,当面进行提交。

     

    第四章 公文归档

    第九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公文管理员应及时整理、归档。个人不得保存。

    第十条 归档的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重要程度、特征性质等整理分类,要确保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涉密文件需单独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 归档后,公文翻印需经行政人力部负责人批准,涉密和注明不准翻印的公文除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行政人力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 关于对涉化工行业市场主体实行实名认证的通知
    下一条: 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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