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公文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内部沟通和外部联系的有效性,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三条 公文处理过程中必须注意保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行政人力部为公文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设专人负责公文统一收发、督办、和归档。
第二章 收文办理
第五条 集团公司来文、政府机关或相关机构来文按以下程序办理:
1.签收。公文管理员负责及时接收、保存、打印非密级公文,对公文进行分类,并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收文处理单,标注来文机关、文件内容、办理时限等信息。同时认真阅读文件,明确需公司办理的事项和工作要求,并先行将公文电子版发送至相关责任部门,做到即收即办。
2.拟办。行政人力部负责人根据公司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责,在收文处理单填写拟办意见。
3.呈办。公文管理员将收文当日呈报公司领导批阅,紧急公文立即呈报。
4.转办。公文管理员根据公司领导批示意见,按重要性顺序转送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办理。
5.办理。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公司领导批示意见,及时高效办理,有反馈时效要求的要严格遵照时间要求;有公司领导批示的要及时向相关领导进行反馈汇报。
6.归档。所有公文须在收到纸质文件后2日内办结,责任部门在收文处理单填写办理结果后交回行政人力部归档,办理结果要注明是否向批示领导进行反馈汇报,逾期未交回视为未按时办理。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六条 行政人力部在公文处理时要及时准确,对紧急公文要跟踪催办,重点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在公文流转过程中要注意保密和保管。
第七条 密件收文后及时登记来文信息,呈送公司领导批阅,不得擅自扩大阅文范围。
第三章 发文办理
第八条 编写发送公文按以下程序办理:
1.拟稿。发文部门负责起草文件、填写报表,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方向性进行审核。
2.签发。由公司领导审核签发。
3.发文。非涉密文件,由公文管理员按发文范围及时从金宏网发出。涉密文件以纸质文件编号印发,当面进行提交。
第四章 公文归档
第九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公文管理员应及时整理、归档。个人不得保存。
第十条 归档的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重要程度、特征性质等整理分类,要确保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涉密文件需单独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 归档后,公文翻印需经行政人力部负责人批准,涉密和注明不准翻印的公文除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行政人力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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