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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标准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03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一、总则

    (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裎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可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规则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三)丙级

    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四、附则

    (一)建筑装饰装修包括建筑内部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断、板块饰面、地面、裱糊与软包、细部、涂饰及建筑外维护、保温,浴厕间防水、设备及电气专业配套支线或支管,非承重二次砌体结构、电气面板、灯具、卫生洁具、固定家具、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等。

    (二)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乙级资质或丙级资质。

    (三)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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