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一般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绩考核范围及周期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一般管理人员,一般半年考核一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一般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成 员: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业绩考核评议的审查、监督、指导与考核结果的处理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单位为人力资源部、综合部、计划经营部,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与考核结果的汇总上报工作。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坚持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多方位、多角度全面考核的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坚持科学管理、简便易行、优质高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一般管理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具体分解为以下四项内容:
A、优秀;
B、称职;
C、基本称职;
D、不称职。
对以上四项内容分别设定一定的分值:优秀为100分;称职为80分;基本称职为60分;不称职为40分。参加评议者根据以上四个方面的考核内容在对应位置打“√”。分值统计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
五、考核层次
对一般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评议分两个层次进行。
1、中层管理人员评议打分;
2、一般管理人员互评打分。
在考核年度内,受到公司内通报及以上处分的一般管理人员,每一次在应得总分中扣5分。
六、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以评议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时,由考核评议领导小组确定排序。
2、对业绩考评成绩较差的的一般管理人员由公司安排与其谈话,反馈评议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视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七、组织纪律
1、一般管理人员考核工作,自始至终都要坚持原则,加强组织纪律性,严禁一切作弊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按下岗处理。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考核评议工作。如发现有说情、许诺、相互串联拉选票、搞小团体行为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按下岗处理。
3、参加考核打分的人员,要本着对公司的工作负责、对组织负责、对被考核人员负责的精神,按照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行使好自己的权利。
4、考核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积极稳妥的做好考核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严格考核程序,保证考核、统计结果的准确性。考核工作人员如有舞弊行为,直接按下岗处理。
八、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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