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企业为员工发放福利,企业财会人员也开始处理发票报销等财务工作。辰信小编提醒大家:不是所有发票都能报销!在日常报销中,以下几种常见的不合规发票,不能报销。
哪些情况下发票无法报销
1、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适用税率开错的发票
增值税不同业务适用税率不同,收到适用税率开错的发票不能用。
3、没有编码简称或简称错误的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4、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吻合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1)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比如买的是香烟,开的却是办公用品,涉嫌虚开发票的。
(2)没有发生实际交易,直接虚开发票的。
5、发票章不规范
发票盖章错误(盖财务章或者是公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应清晰加盖发票专用章。
特别提醒: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也就是在发票上没有发票专用章,但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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