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客服一:
    客服二:
    客服三: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1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朗公司:大朗镇大朗商会大厦401室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塘厦公司:塘厦环市西路广盈大厦706
    凤岗公司:凤岗镇凤岗商会大厦710室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道滘公司:道滘镇大鱼沙新正街11号
    广州公司:广州南沙丰泽东路106号
    深圳市个人所得税值得关注的46个风险点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45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一、以下24种情形,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1.企业以组织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对本企业雇员营销业绩进行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

    2.企业向内部职工发放各种与业务推广有关费用或奖励等其他费用。

    3.企业出资金为内部职工(除个人投资者外)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

    4.企业在成本费用科目中列支,以各种形式给内部员工的不免税福利(暖气费、物业费、护眼费、降温费、洗衣费)。

    5.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和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员工(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

    6.企业其他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个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

    7.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

    8.企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额定费用后)

    9.以企业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午餐补贴、津贴。

    10.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

    11.企业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12.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是否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

    13.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应税补贴、津贴(除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免税补贴)。

    14.发放给个人的过节费、高温费(或购物卡)。

    15.关联企业利用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从下属机构经费项目中列支的上级内员工补贴、分红、福利等项目。

    16.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除免税部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上的部分)。

    17.企业再任用已退休人员取得的收入。

    18.企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

    19.企业员工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是否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平均分摊。

    20.企业员工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是否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

    21.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超过部分。

    22.企业以各种发票报销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手续费、回扣、奖励、发放交通补贴(如油费)。

    23.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

    24.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

     

    二、以下2种情形,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个税

    25.企业为其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

    26.企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

     

    三、以下4种情形,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税

    27.企业支付给无正式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工资。

    28.企业以组织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对本企业非雇佣的其他营销人员业绩进行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

    29.企业董事、监事由于只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30.企业支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等个人的形象代言费、广告费。

     

    四、以下3种情形,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税

    3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人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礼品。

    32.个人为企业提供的担保收入。

    33.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

    34.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

    35.企业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个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

    36.企业促销活动发放的微信红包。

     

    五、以下1种情形,按照“财产租赁所得”扣缴个税

    37.企业承租个人直接租赁的房屋或个人转租的房屋,支付给个人的租金。

     

    六、以下1种情形,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扣缴个税

    38.企业接受个人转让的股票或股份,除转让境内上市公司免税股票外的其他股票。

    注:税法规定对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和境内、外非上市公司股票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关注以下8种异常情形

    39.企业是否存在个人工资薪金长期为0元或1元、大部分员工长期工资薪金不高于5000元;

    40.企业长期仅为1、2个员工代扣代缴申报、规模较大或经营状况较好的单位长期申报税额为0元等明显不符合常理情形;

    41.通过数据分析,关注企业是否存在盗用非本单位雇员信息虚假申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42.通过数据分析,关注企业是否存在代扣代缴税款时,员工姓名包含非法字符(如xx等、xx公司、阿拉伯数字、xx纳税、xx相缴申报等);

    43.通过数据分析,关注企业是否存在代扣代缴税款时,员工居民身份证的号码不符合身份证编码规则(例如1111……,123456……,电话号码等);

    44.企业是否存在已离职员工未及时做非正常处理,仍继续代申报个人所得税;

    45.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46.关注企业扣减的商业健康险是否属于税收优惠范围,即有税优识别码,同时核查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按照不超过标准200元/月扣除

    上一条: 深圳市金税四期15类功能40项风险提示
    下一条: 东莞市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通关流程要求
     
     
    公司注册网 工商注册网 东莞公司注册 东莞注册公司网 香港公司注册 东莞代理记账 东莞代办执照 深圳注册公司 东莞集群注册 申请一般纳税人 东莞会计代理 注册公司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公司注册 | 税审报告 | 代理记账 | 审计报告 | 企业验资 | 申请一般纳税人 | 企业增资 | 财税咨询 | 注册香港公司
    © 辰信会计网   www.4006668052.com   版权所有 禁止转载  广东辰企易办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308 © 
    ©  辰信会计管家    辰信集群注册  辰信商标代理    辰企易办企服  粤ICP备2021109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