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常用的8类危险化学品有:
一、爆炸品(易致爆)
1.在外界的作用下(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1.临界温度低于50摄氏度或在50摄氏度时,其蒸汽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在21.1摄氏度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摄氏度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
三、易燃液体
1.闪点不高于63摄氏度的液体
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温依然物品
五、氧化物和有机过氧化物
六、有毒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腐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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