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发票才能税前扣除的业务
1、银行收取手续费、佣金、管理费、服务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
2、支付银行及其他单位的利息费用;
3、企业支出票据贴现费;
4、单位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的手续费;
5、单位pos机手续费,向收单机构索取发票;
6、飞机等(火车票以外)退票费、手续费;
7、单位支付的财产、商业保险费。
二、跨年发票入账的不同情况
1、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已经做了汇算清缴工作,企业需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2、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还未做汇算清缴工作,只要汇算清缴之前取得跨年发票就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不用做专项申报;
3、跨年发票计入了当年费用,不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在入账当年的汇算清缴中做纳税调增。
企业由于上述1和2的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三、如何避免或者减少产生跨年发票
1、要求员工及时报销不得拖延;
2、要求公司合作商及时开票,定期清查发票未到位企业,并做好催收工作;
3、账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发生费用就入账,汇算清缴做好纳税调整,保证账面不出错误。
四、不需要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
1、支付个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凭证需要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2、现金性福利支出(过节费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
3、支付员工误餐补助(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签领单);
4、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支出(合同、协议、裁定书、收据);
5、火车票退票费、手续费,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6、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注意: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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