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审计程序应考虑的因素
(1)选用何种审计程序;
(2)对选定的审计程序,应当选取多大的样本规模;
(3)应当从总体中选取哪些项目;
(4)何时执行这些程序。
(二)总体审计程序
根据获取审计证据的目的,审计程序可以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控制程序旨在评价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运行有效性。
实质性程序旨在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包括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
在审计中,风险评估程序和实质性程序是必不可少的审计程序,而控制程序的实施则依情况而定。
(三)具体审计程序
1.检查
检查是指对被审计单位内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和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进行实物审查。
检査程序具有方向性,如细节测试中的 “顺查” 或 “逆查”。
2.观察
观察是指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
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而且被观察人员的行为可能因被观察而受到影响,这也会使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受到限制。
3.询问
询问也称为 “调查”,是指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知情人员对询问的答复可能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尚未获的信息或佐证证据。
对询问的答复也可能提供与注册会计师已获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信息。
在某些情况下,对询问的答复为注册会计师修改审计程序或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提供了基础。
在询问管理层意图时,获取的支持管理层意图的信息可能是有限的。
针对某些事项,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获取书面声明,以证实对口头询问的答复。
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控运行的有效性。
4.函证
函证是指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
当针对的是与特定账户余额及其项目相关的认定时,函证常常是相关的程序。
函证不必仅仅局限于账户余额,还适用于被审计单位与第三方之间的协议和交易条款。
函证程序还可以用于获取不存在某些情况的审计证据。
5.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是指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
重新计算可以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进行。
6.重新执行
重新执行是指独立执行原本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重新执行仅适用于控制测试。
7.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才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分析程序还包括在必要时对已识別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值差异重大的波动或关系进行调查。
如季节与收入不符、和规模不符,年前年后奇怪的趋势,高科技无形资产占比很低,行业老大但是毛利率很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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