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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分税种问题解答(二)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54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电子税务局印花税问题
    1.印花税申报有哪些变化?

    答:增加了“税源信息采集”环节,先进行采集后完成申报。在采集界面可以查询、修改税源信息。

     

    2.按期申报不能录入新增采集信息?

    答:按期申报需先进行税费种认定,在采集信息时自动带入当前所属期的认定信息。

     

    3.自然人申报时是否需要认定相关信息?采集信息时为什么要填写行政区划和主管税务局等信息?

    答:自然人默认是按次申报,单位纳税人可以按期申报,按次申报时不需要做税费种认定。采集时填写个人信息是为了辖区税源管理,据实填写即可。

     

    4.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可以同时录入保存吗?

    答:可以,但是采集的税源信息中不能含有同一征收品目同一所属期按月按次的两条税源信息,如产权转移书据一条按期5月1日-5月31日和一条按次5月1日。

     

    5.既享受印花税小微普惠减免又叠加享受其他减免的情况如何操作?

    答:在税源采集环节选择非小微普惠政策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在合并纳税申报时,再叠加享受小微普惠减免。

     

    6.信息采集时提示本属期已做过该税种的采集,如需更正需要通过更正采集处理,如何处理?

    答:在同一所属期内按期申报不能重复采集,只能更正采集信息。同一所属期内按次申报可以重复采集。

     

    7某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实行按月汇总缴纳(已做税费种认定),5月1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2000万元,填写了印花税税源采集表,5月2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3000万元,是否需要修改已填写的税源信息?

    答:不需要。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中,点击“增行”,选择购销合同税目,录入计税金额3000万元即可,系统会自动合并计算两笔税款。

     

    )电子税务局资源税问题
    8.资源税申报有哪些变化?

    答:申报表填写方面,未发生变化,原《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即为现在的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原《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并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

     

    9.资源税多个税目同时申报,但发现其中一个税目申报错误,该如何处理?

    答:先进入税源信息采集模块修改税源信息,选择错误的税目进行修改,再在【申报更正】中更正对应属期的资源税申报,点击“计税”按钮,带出修改后的申报数据,确认后点击“申报”按钮,完成更正操作。

     

    10.资源税从价计征的税目,是否可以不用填写销售数量?

    答:不可以。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申报计算明细中,填报从价计征税目,“销售额”大于0时, 系统强制监控必录“销售数量”且不能等于0。

     

    11.“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填写“减免税计算明细”时,为何无法选择“减免税代码和项目名称”,提示“<减免税计算明细>附表中存在品目,子目,计量单位在<申报计算明细>中不存在的记录,请修改后继续!”?

    答:在“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填写减免税计算明细时,“子目”必录,否则在继续选择“ 减免税代码和项目名称”时,系统将自动提示,无法继续下一步操作。

     

    12.“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填写“减免税计算明细”时,为何无法选择“减免税代码和项目名称”,提示“申报税目与减免税政策不相符”?
    答:在“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填写减免税计算明细,选择“减免税代码和项目名称”时,特定减免税政策只允许对应的税目勾选,否则弹出提示“申报税目与减免税政策不相符”,无法继续下一步操作。如:减免税政策“页岩气减征30%资源税(减免税代码0006129912)”对应税目“页岩气(2020)(101074013)”,若申报其他税目时,选择此项减免优惠政策时,将会出现以上提示。

    特定减免税政策与对应税目的对照:减免税政策“青藏铁路自采自用砂石等免征资源税(减免税代码0006033301)”对应税目“砂石(2020)(101076233)”;减免税政策“页岩气减征30%资源税(减免税代码0006129912)”对应税目“页岩气(2020)(101074013)”;减免税政策“充填开采置换出的煤炭减征资源税(减免税代码0006064016)”对应税目“煤(2020)(101074021)”;减免税政策“高含硫天然气减征资源税(减免税代码0006129915)”对应税目“天然气(2020)(101074012)”;减免税政策 “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免征资源税(减免税代码0006064012)”对应税目“煤成(层)气(2020)(101074031)”;减免税政策“稠油减征资源税(减免税代码0006129917)”、“高凝油减征资源税(减免税代码0006129918)”对应税目“原油(2020)(101074011)”;减免税政策“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资源税(减免税代码0006129919)”、“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减免税代码0006129913)”、“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资源税(减免税代码0006129914)”、“三次采油减征资源税(减免税代码0006129916)”对应税目“原油(2020)(101074011)”、“天然气(2020)(101074012)”。

     

    13.单位纳税人在进行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时,为何无法增行、删行?
    答:单位纳税人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时,默认带出已认定的税目信息,“申报计算明细”下方的“增行”、“ 删行”按钮显示为灰,无法进行操作;如需新增、删减税目,请先由主管税务机关修改税(费)种认定信息。


    14.自然人在进行资源税信息采集时,未采集子目直接填报数据,保存出现提示后再去选择子目时,无法填报怎么办
    答:未采集子目直接填写数据后,将无法再填写“子目”,只能将该条申报计算明细进行删行操作,重新增行采集。

     

    )电子税务局烟叶税问题

    15.烟叶税申报有哪些变化?

    答:增加了“税源信息采集”模块,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后才能完成申报。

     

    16.烟叶税是否可以认定为按次采集申报?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第九条,烟叶税实行按月征收。纳税人在进行税(费)种认定时,只能将“纳税期限”认定为按月,不能认定为按次。

     

    17. 进入烟叶税税源信息报告后选择相应属期未直接带出税源明细该如何处理?
    答:税源信息报告采集是从税(费)种认定信息中提取,如未直接带出税源明细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修改税(费)种认定信息。

     

    )电子税务局耕地占用税问题

    18.十税合一之后,耕地占用税的申报模块有变化吗?

    答:有。现电子税务局是将税源登记与申报合在一个模块【耕地占用税申报(2019)】进行操作,十税合一之后分为两个步骤:先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再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19.未批先占的,十税合一之后有什么变化?

    答:未批先占的,必填项中减少了“项目(批次)名称”,增加了必填项“认定的实际占地面积”填列项。未批先占的,必须填报“认定的实际占地面积”。

     

    20.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享受减免政策的,如何操作?

    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享受减免政策的,在填写申报表信息时,占地用途勾选“交通基础设施”,选择征收品目、征收子目,“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选择“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第七条第二款)”,录入减免税面积等项目。此时,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减免政策享受完成。

     

    21.水利工程享受减免政策的,如何操作?

    答:水利工程享受减免政策的,在填写申报表信息时,占地用途勾选“水利工程”,选择征收品目、征收子目,“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选择“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第七条第二款”,录入减免税面积等项目。此时,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减免政策享受完成。

     

    22“本期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位置是否发生变化?

    答:发生了变化。现电子税务局,“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在“耕地占用信息”栏次中。十税合一之后,“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挪到了【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中。

     

    23.录入相应税源信息后,税款信息计算出现错误,与实际应纳税款信息不符,请问应如何解决?

    答:请核实是否填写税源信息中的“征收子目”,征收子目虽然为非必填项,但实际申报中若不选择“征收子目”,不能带出正确的适用税额,导致税款信息计算出错。

     

    )电子税务局车船税问题
    24.十税合一后,录入已有车辆时有什么不同?

    答:十税合一前,车船税申报是先进入“车船税税源明细”,勾选车辆,保存汇总申报,再进入“税款缴纳”进行缴款。十税合一后,在申报之前已录入过的车辆时,直接勾选车船税,点击要申报的车辆信息确定后,再点击左上角的“下一步”,进入综合纳税申报表申报,跳转到税款缴纳模块进行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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