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消防设施资质的流程如下:
1、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建设管理部门报建;
3、提交相关的材料;
4、提交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有一套附件材料、资质受理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提供的原始文件等;
5、处理时限,随时受理,数据符合要求,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应当协助和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现在新办消防资质都是从二级起办,资质改革之后消防资质分为甲、乙级,新办从乙级起办。
附:
消防设施工程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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