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审计的收费标准是多少?清算审计怎么做?清算审计和一般审计有什么区别?破产清算审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可能很多人还不知道上述的问题答案,辰信来给大家解答,关于破产清算审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清算日期的确定:主要从企业停止生产经营管理当天起确定;
1.企业章程明文规定的企业经营限期期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的组织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解散或者宣告破产之日。
二、清算财产:
1.清算开始时企业全部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2.企业先使用的其他财产权利。
3.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结束前取得的财产;
三、清算费用:
1.清算组成员和雇员的报酬;
2.清算财产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费用;
3.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
4.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其他费用,以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企业财产不能够偿还债务的,应当马上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五、清算方案:
1.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次序清偿: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税款.企业债务。
2.企业未到期的债务也要以清偿的方式清偿,但需要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股东会确认清算方案;
4.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5.股东因债权纠纷或诉讼原因暂时不能参与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提取相应比例的金额。
六、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确认后,默认为已解除清算组的责任。但是,如果清算组有违法行为,则不限于此。
企业关闭后未注销登记或者清算组织机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企业关闭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但未清算组织机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清算责任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通过法律清算。注销程序,企业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除,企业和清算主体可以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