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法例和税务条例明确规定,任何一家香港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做帐审计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简言之,即使在香港成立了有限公司,但如果公司业务利润并非来自香港,公司便可于申报香港利得税时,同时向香港税局申请离岸收入以豁免缴纳香港利得税。
但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润的性质及产生有关利润的交易的性质所决定。所以香港公司在税务上应做出怎样的安排才能完全符合离岸收入的利得税豁免要求,香港税局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本文主要以贸易公司申请海外利得豁免为例,着重介绍申请海外利得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利得税税表的处理期限
一般香港税务局会在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的第18个月发出利得税表,在收到税表之后需要进行税务申报。税务局对于报税日期和期限是有严格规定的,并非无限长。首次报税期限为3个月,第2次及以后年度报税期限为1个月。
税务局对香港公司的税务有7年的追诉期,如没有主动申报,被抽查的概率会加大。如不幸被抽查到,政府会通知董事补做前几年的审计及缴纳一定的罚款(5万港币+应缴税款的3倍),逾期不处理则会收到法院传票,股东被记入香港黑名单,永久限制入境。
二、海外利得(离岸)豁免
1.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适用情况:
香港有限公司所经营之业务,如所有运作(包括销售、采购、技术支持、客户服务)之活动,均非在香港境内进行,公司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一经批准,所有离岸收入均不需支付香港利得税。公司要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必须要先为公司的帐目进行审计。
2.申请离岸豁免基本要求:
· 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 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
· 货物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
· 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
· 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3.申请离岸豁免的优缺点:
优点:
如果申请成功,便不必为离岸收入缴交利得税。
符合香港公司条例及税务条例中,对公司帐目进行审计的规定。
缺点:
申请结果要视乎税务局评估结果,没有百分百保证。
若申报不成功,须缴付香港利得税。
公司需要支付审计成本。
三、申请离岸豁免次数与间隔时间
四、申请离岸免税一般所需资料:
1. 公司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区关联机构详情,包括地点、公司注册证书、股东协议书、公司章程、规模、员工及其职位,薪水福利,组织图等。
2. 如果贵公司为某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还需要提供该集团公司的详情;
3. 提供贵公司买卖交易的详情,比如,交易合同等;
4. 如果贵公司的利润来自于关联公司的贸易往来,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以贸易公司为例申请离岸豁免的关键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组织结构:包括员工名字、职位、职责。
2.产品:买的是什么产品,产品清单。
3.购货与销货:供应商与顾客寻找方法、议价方法(如邮件议价)、合同签订地点和负责职员,是否为香港公司或关联公司(如适用);至少前5大供应商与顾客的交易金额、名称、地址及贵司负责职员(出差地点、时间、出差票据等);库存地点(如适用);所有交易之协议、发票、合同、报关单或收发货单、信用证、保险、运输单据、电邮、传真等;
4.收付款方式:T/T,现金往来,信用证或其他途径。
六、税务申报所需资料:
1、财务报表;
2、审计报告;
3、税务计算表;
4、离岸运作香港税务豁免申请书。(一般市面上的会计所在帮客户报税时默认不予申请,且审计不包括在内)
如果不需要申请离岸豁免,那只需要向香港税务局提交前三项即可。如果需要申请税务豁免,就需要向香港税务局提交四项资料。
七、如果税务豁免申请时所提交的资料不充足,税务局会向申请人(公司)发信要求更多资料证明
1、纳税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境内和境外),都需要呈报。
2、法律规定,所有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都需要进行审计。
3、应缴税款应要跟据香港税务基制去计算。
4、需包括下列 2份文件:
提供一份组织图,以显示香港和香港以外地方的运作详情;
提供一份交易流程图(请在典型的例子中选择交易金额最大的),说明公司如何去处理海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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