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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1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朗公司:大朗镇大朗商会大厦401室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塘厦公司:塘厦环市西路广盈大厦706
凤岗公司:凤岗镇凤岗商会大厦710室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道滘公司:道滘镇大鱼沙新正街11号
广州公司:广州南沙丰泽东路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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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销合资企业应携带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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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合资企业应携带的材料: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
2.指定代理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合伙企业依照《合伙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人民法院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的文件;
4.所有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5.清算人员名单备案通知书;
6.在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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