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是指由税务机关依法委托的单位或个人代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税款征收的活动。大力开展委托代征税款,是新形势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进一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的一个重要举措。 委托代征主要是依据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 )文件及各地依据该办法制定的具体落地的政策规定。
一、委托代征的意义
1、有利于方便纳税人,增强个体户纳税意识。从各地对市场个体零散税收委托代征来看,委托代征有效地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和时间,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的集贸个体税收,大部分纳税人纳税金额小,税款零星且税收分散,单靠我们的财税力量是有限的,因此自实行委托代征以来,一方面方便了我们的纳税人,另一方面由于我们的代征员直接接触基层,许多税法政策上的解释直接跟纳税人进行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多,所以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有了提高。纳税人普遍反映个体税收管理比以前规范了,税收宣传增多了,与他们的沟通更方便了。总之,通过构建并科学运行社会化委托代征模式,获得了政府、财政和纳税人的普通好评,取得了理想效果。
2、有利于缓解税务征收人手紧张的矛盾。实行委托代征后,原由基层税务机关直接办理的个体税收业务,如个体税款征收、日常催报催缴、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巡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大多由委托代征单位直接操作处理,税务局端主要从事对这些业务的后台监管、指导和定额税款核定等关键工作的处理,把税务局干部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腾出精力抓重点难点工作,从而减轻了征收机关的工作压力,人手紧缺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3、有利于消除征管盲点,堵塞征管漏洞。由于个体户及专业市场点多、面广、线长,仅仅依靠税务机关是难以承担起来全部的征管任务。而代征员队伍恰恰弥补了这一方面的缺陷,利用他们对个体户及各类专业市场情况熟悉、征管灵活方便的优势,消除征管上的盲区。一些双定户与未达起征点户盲目攀比,感到自己吃亏了,心理不平衡,采取化大为小、化整为零的手法,多门面经营,企图不交税或少交税,甚至有的软拖硬抗,拒绝纳税;一些未达起征点户也因涉税事项较少,不与税务机关打交道;新开业户也都想方设法逃避税务机关的管理,甚至连基本的登记手续都不想办理。为此,该财税局派出税务工作人员,与代征员一起,串村入巷,采取上门宣讲、日常巡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一一进行清理。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个体税务登记率、纳税率明显上升,一些无证户、小型农贸市场等管理盲点也纳入了管理的视野,有效地消除税款漏征的隐患。
4、有利于减轻税收成本,提高工作质量。一支专业的委托代征队伍,增强了个体税收征管力量,个体户的开业、变更、停业、复业、注销和日常巡查等工作可以落到实处,确保工作质量的提高;委托代征人员的工资在委托代征手续费中列支,税局无需增加开支,节约了征收成本。
5、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通过委托代征,可改变以前各部门分散管理、各自为政、力量薄弱的局面,形成齐抓共管、沟通协作的工作氛围。各级政府借助这支力量治理当地经济秩序,对“钉子户”政府可组织工商、税务、公安、城管等部门协同作战,形成了威慑力,通力及时查处,可公平税负,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委托代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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