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人办理的业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开具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等;
2、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
3、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义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代理记账业务。
2、对在办理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最低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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