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2%手续费返还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问题,一般有下面两种情况:
01不需要缴纳
理由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即:代扣代缴行为是征管法赋予扣缴义务人的一项法律义务,若未按规定履行扣缴的法定义务还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纳税人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不属于经营性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02需要缴纳
理由如下: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后,税务机关会按年度支付企业手续费,因为《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第六条第(六)款的规定,“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因此,该手续费收入应当计入企业的收入。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个人观点
第一种观点,政府对个税手续费返还,公司代办个税的时候,政府给予的补偿,性质上属于免税或者不征税收入,自然无须缴纳增值税。
这种情况下政府担当的是一种政治职能。
第二种观点,将政府作为独立法人,需要收取个税,但只能通过公司代理才能更好的实现目标。
这种情况下属于市场经济下平等主体之间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