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于市面上绝大多数企业来说,其在经营期间都不可避免会需要开展审计活动。而在这一系列审计活动中,常见的审计类型(如财务报表审计、税务审计等)自然不必多说,而专项审计不免让很多企业心存疑惑。那么,什么是专项审计?专项审计包含哪些类型?接下来,成都中致和进行说明。
所谓“专项审计”一般是指审计人 员对被审计单位特定事项进行的审核、稽查。其具有目标的宏观性、范围的广泛性、方式的多样性、作用的时效性等特点。具体来说,包括以下类型:
1、离任审计。离任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法定代表人整个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其是考核责任人任职期间的业绩,明确划分前后任经济责任的有效方法。
2、清算审计。 清算审计 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 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并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
3、改制审计。改制审计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变其所有权性质,通常是在变更为按《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需要进行的审计。其具体包括初始投资认定审计、财产损失认定审计、财务状况认定审计。该审计报告可提供给财政局、工商局、企业上级单位等相关部门。
4、司法鉴定审计。其是指在诉讼中接受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对涉及诉讼经济事项的事实、形成过程、原因及结果进行的专项审计。通常我们对这种审计实施特殊的审计程序,其结果具备法律效力。
5、财产转移审计。财产转移审计对股东投入到公司的实物资产是否已移交给公司、是否已登记入账、并办理了相关财产转移手续进行的一种专项审计。该审计报告通常是提供给工商局办理登记的必要文件。
6、贷款审计。贷款审计提供给银行,作为审查企业是否具备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以及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在审计报告中不仅会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同时也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贷款使用情况等发表意见。是银行规避贷款风险,企业展示经营状况必不可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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