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常用的避税方法:
1、技术入股少缴税
很多民营企业的老板都是技术专家,拥有相应专利,但将专利提供给公司使用时并没有说明该技术属于何种方式使用。会计可建议老板们将技术专利作价投入公司,一方面可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减少投资时的资金压力;一方面,作价入股以后,公司可以将其计入无形资产,做合理摊消——增加成本费用,减少利润,少缴所得税。
2、存款少可迟缴税
企业申报后就应及时缴税,但存款少则可以申请延迟缴税。存款少到什么程度可以延迟?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不足以支付当期工资,或者支付工资后不足以支付应交税金。
注意: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不包括企业不能支付的公积金存款,国家指定用途的存款,各项专用存款。
3、申报不能停
企业的财务人员变动,前任已经离职,后任还没有到岗,中间出现了真空。其他工作可以等到新人来处理,由于纳税申报有时间规定,每次延迟都可能会被罚款2000元。所以,建议企业在财务人员离职时与其协商,即使人已离开,离职人员也尽可能把纳税申报做完。
4、零收入也要申报
企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税款要缴纳,但都要按时纳税申报。没有应纳税税款的申报就是所谓的零申报,只需走一个简单的程序。但如果不办理,税务机关可每次处以2000元的罚款。
5、合同作废也纳税
有些企业喜欢签合同,签了以后发现问题就作废后重新签。殊不知签了合同就要缴印花税,即使合同作废。另外,在变更合同时,如果合同金额增加了,需要补缴印花税,金额减少了,则不退印花税。
所以,如果合同金额一时不能确定,应该先签订金额未定的合同,等确定后再补充进去,这样就可以避免多缴税。
6、先分后卖纳税少
某公司投资一家企业,占有其60%的股权,该企业市场运作良好,公司连年盈利,这60%的股权价值涨了不少。现在公司老板想转让股权,财务经理提议应先把利润分了再转让,这样可以少缴税。因为先分配不用补税,不分配就要缴税。
7、重设流程纳税少
对于很多生产型公司,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就可以避免过高的消费税负担。公司的产品先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卖给经销商或者客户。由于消费税在生产环节纳税,销售环节不纳税,因此,销售公司不纳消费税,只要定价合理,就可以少交部分消费税。
8、做善事也有讲究
做善事也与纳税有关。企业对外捐赠的款项和实物,一是可能涉及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因此,在捐赠时,要考虑税务负担;二是捐赠要合理进入成本费用,还有符合税务上的条件,包括需要通过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单位和渠道捐赠。以及有符合税法规定接受捐赠的专用收据。如果不符合条件,捐赠后不能进入成本费用,结果还要纳25%的所得税。
9、预收帐款也要缴税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预收款在发出货物时才产生纳税义务。“财税【2003】16号文”也强调:除了销售不动产,其他服务性业务的预收款不需要先缴纳营业税,在确认收入时再缴纳营业税。
有些企业预收款缴税是因为对方要求开具发票。其实,收到预收款后,向对方开具预收款凭证就可以了。
10、虚报亏损就是偷税?
财务工作难免会出现差错,税务机关检查时发现差错,如影响到当年的利润,就要承担税务责任。如果公司本身是亏损,在收入、成本费用错误纠正以后,公司变为盈利,当年就属于少缴税,按律可以治个“偷税”;如果纠正以后,公司还是亏损,没有导致公司少缴税,就只是属于“虚报计税依据”,不能按偷税论处。所以,少计收入、多计成本费用不一定就是偷税。
11、出租就不能免税?
内资企业租赁房屋需按租金缴纳12%的房产税,外企则为18%。广东规定:外企新购置的房产可以享受免征房产税三年的优惠政策。
某外企购买了一层办公楼,一半自用,一半出租,在申请免税时被税务机关退了回来:房屋出租部分不能免房产税。企业只好缴纳了18%的房产税。真是冤枉到家。广东规定的免税条件是不分自用还是出租。企业多缴了税还被蒙在鼓里。
12、适用税率看进项
只要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图书的税率就是13%。但有一家公司,销售图书且是一般纳税人,税务人员却要求该公司按17%纳税。税务人员解释:该公司印刷图书的进项发票是17%,如果该公司适用13%的税率,那不成了缴13%抵扣17%?那税务上怎么平衡?使用税率只与产品有关,与进项无关。对于税务人员的解释,一定要三思而行。
13、这些也是生产型企业
外资生产企业“两免三减半”的规定,但只有生产型企业才能享受,服务企业不能享受。到底什么是生产型企业?
根据《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建筑、货物运输、产业资讯、精密仪器设备维修、城市污水处理等行业都属于生产性企业。
14、多拿进项多抵扣
作为一般纳税人,销项减去进项的部分需要缴纳税款,因此,多拿进项就可以少缴税。这些进项包括:购买办公用品、购买低值易耗品、汽车加油、购买修理备件……日积月累,企业就能降低税负。
15、赠得巧来送得妙
顾客购买一件2000元的电器,商场赠送一件400元的小家电,合计2400元,实际只收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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