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
一、个体工商户要交纳哪些税费?
1、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 税金及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核定综合税率的优惠政策(综合税率在<2%)。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除外)。
3、 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税费征收方式
1、 定期定额征收
即通过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营业额,来确定其应纳税额。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
2、 核定征收率征收
即直接根据纳税人的收入额,乘以核定的征收率进行征收,具体征收率随地区和行业不同而不同(重点来啦!!!政府园区为您核定极低的税率,综合税率<3%,为您解决大量成本票,合理规避税款,手续简单,快速出照,批票金额大,适用于各个行业)。
个体工商户特征
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 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 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个体工商户纳税形式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账簿,进行核算。对于账目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应对其实行查 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具体情况,税 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利用个工商户进行税收筹划
目前有很多企业面临账面利润虚高,部分成本票据不足的问题。企业可以把这部分业务单独分流出来,在武清开发区注册个体工商户来接业务,由于个体工商户本来账目不完善、成本票据不足,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 较低:增值税1%、附加税0.4%、个税0.9%,综合税率才2.3%。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和注销都比较便利,可以大大缩短企业时间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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