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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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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纳税人应当依法进行纳税申报,那么,5月份企业所得税纳税清缴应该怎么申报呢?

     

      5月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方式

      目前,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汇缴申报的方式包括网上申报、介质申报和手工申报。

      其中,网上申报是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通过神州浩天网上纳税申报系统进行首次申报和更正申报;介质申报、手工申报是指由于实际情况,纳税人不能正常进行网上申报时可直接携带申报介质及汇算清缴相关材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5月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

      企业应该于2022年5月31日前进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算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适用范围

      2021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也应按规定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按照总机构计算分摊的应缴应退税款,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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