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是私募机构年审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故审计报告是否能够顺利完成也是管理人们需要注意的事情。小方就审计报告中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做出了整理,以供大家参考!
为什么要做审计报告?
基金业协会在《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中对管理人信息披露提出了监管要求,一般在《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中LP也会对GP的信息披露进行详细约定,在GP提供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披露信息或投资人见面交流会议等渠道获取的信息中,LP对基金的投资情况已有及时、全面的了解,但基金审计报告中的信息仍不可忽略。
基金审计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当年度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后出具的第三方报告,财务数据比基金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及提供的LP报告数据的可靠性更高,LP通过基金审计报告不仅可全面了解所投基金的投资情况、收益情况、实际费用支出情况,更需要通过审计报告来验证季度/半年度LP报告、交流会议中获取的基金实际运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从而对所投基金的全貌有更为直观的了解、为及时主动采取管理措施、做出准确的管理决策提供更为有力的依据。所以审计报告的出具是不可或缺的。
审计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1. 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项目上年年末金额与账面本年年初金额不一致;
2. 账面长期挂账大额往来款,如“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
3. 增值税申报表收入金额与账面收入不一致;
4. 私募基金产品未编制财务报表、银行流水一直未打印;
5. 账务处理错误,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计入“其他货币资金”、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计入“管理费用-工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入“营业收入-利息收入”、计提工资部分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导致填报中基协“1170应付职工薪酬(统计口径)”填报数与费用合计数小很多、计提个人所得税计入“管理费用-工资”导致“管理费用-工资”账面数大于实际工资金额等情况。
上述问题不仅会影响出具审计报告的时效性,情况严重时可能还会导致审计报告无法顺利出具。
中基协对财务数据关注的重点及解决方案
近年来,中基协加强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财报的审查力度,尤其重点关注“其他应收”科目的合规问题。
1、中基协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审计报告反馈如下:
(1)请管理人出函说明XX年财报中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详细情况。说明贵机构应收款具体对手方,对手方开展的业务,所涉资金用途,是否突破专业化经营的要求?是否涉及《问答七》中的冲突类业务;
(2)请管理人说明管理人财报中存在大额其他应付与应收,是否存在非基金业务,大额应收款的关联方应收,请说明其应收的对手方是谁?
2、中基协关注大额其他应收款,主要想避免以下行为:
(1)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虚假注资, 利用中介过桥资金获得注册资金的实缴证明;
(2)私募基金管理人把钱借给股东或者把钱借给关联方;
(3)管理人变成了关联方的通道, 收取一定的通道费用、投顾费用,或者财务费用。以上行为均是基协认定的不合规的行为。
(4)私募基金管理人违背专业化经营的要求,开展除私募以外的业务,以上行为均是基协认定的不合规的行为。
3、对不合规行为可实施补救措施:
(1)对于虚假出资,股东应补缴实缴资本;
(2)对于股东借款,借款股东应及时归还所借资金;
(3)对于关联方拆借资金,关联方应及时归还借款;
(4)对其他应收款涉及的可能发生的业务,应作出合理解释和说明,超出专业化经营要求或涉及冲突业务的,应立即停止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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