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目的
1、存在性(即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货币资金是存在的);
2、完整性(即所有应当记录的货币资金均已记录);
3、权利和义务(即记录的货币资金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
4、计价和分摊(即货币资金以恰当的金额记录在财务报表中);
5、列报与披露(即货币资金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实质性审计程序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库存现金
1、核对总账、日记账金额是否一致,如有非记账本位币(外币)的检查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一致。
2、监盘库存现金:制定监盘计划,确定监盘时间(上午上班前或下午下班时);将盘点现金金额与日记账金额进行比较,如有差异要求被审计单位查明原因并做适当的调整(盘点日非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现金日记账将金额调整到资产负债表日)。
3、抽样检查(根据审计审计风险确定样本大小),即抽取大额现金收支,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一致、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与恰当的会计期间。
4、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金额大于某一金额的现金收支凭证,检查是否有跨期,如有考虑是否做恰当的调整。
银行存款
1、获取或编制银行存款余额明细表:(1)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日记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2)检查非记账本位币银行存款的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
2、检查银行存单,编制银行存单检查表,检查是否与账面记录金额一致,是否被质押或限制使用,存单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拥有。(1)对已质押的定期存款,检查定期存单,并与相应的质押合同核对,关注定期存单对应的质押借款有无入账。(2)对未质押的定期存款,检查开户证书原件。(3)对审计外勤工作结束日前已提取的定期存款,应核对相应的兑付凭证、银行对账单和定期存款复印件。
3、获取并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1)取得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并与银行询证函回函核对,确认是否一致;(2)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的调节项目是否合理,调节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一致;
4、函证程序:(1)根据函证要求正确的填写函证,实务中有不明确可以向银行向银行相关人员核实。(2)发函时要亲自将函证交给快递人员,不能假借被审单位人员之手;现场函证要核对银行相关人员的身份,时刻保持警惕;(3)回函地址与收函地址核对,如不一致查明原因,函证不能由银行寄给被审单位,再由被审单位转交给事务所;(4)回函金额与对账单金额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必要时做适当的调整;(5)实施函证程序,如果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可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零余额账户、审计期间销户的账户也要函证)。
5、抽样检查: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等项内容。检查是否存在非营业目的的大额货币资金转移,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况;如有与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收支事项,应查明原因并作相应的记录。
6、截止测试:检查银行存款收支的截止是否正确。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多少张、金额多大以上的凭证实施截止测试,关注业务内容及对应项目,如有跨期收支事项,考虑是否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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