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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减免政策解读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605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1、“六税两费”指的是: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即减半征收。

    3、优惠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标准: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5、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风险提示:

    1、小规模纳税人年累计收入超过500万,强制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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