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企业托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 委托方) 乙方:
(受托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
(1)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住所托管服务,乙方委派秘书为甲方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住所托管服务费人民币 元/月,服务期限自 年, 元/月,服务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甲方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详细居住地住址、联系方式,为确保乙方能联系上甲方;
(2)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资料、文书、信函、邮件的传递及反馈工作,如由甲方时间耽误及资料不实造成的不良后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变更经营地址或公司注销,要提前告知乙方,如需乙方办理手续,需向乙方支付变更或注销服务费。
(4)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托管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东莞市企业集群企业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建立秘书制度,为甲方建立档案,代理接收政府部门、其他单位或个人通过邮政、快递或者其他方式,向甲方递送的公函文书、信函、邮件等,并及时向甲方联络。
(2)乙方负责按规定在本企业的门户网站上公示甲方名单及注册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
(3)如甲方有意逃脱,致使乙方联系不上,超过3个月仍无法联络上,乙方根据规定在乙方的门户网站上公示甲方的企业名单并书面告知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可以根据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4)如乙方经营地址变更,乙方会通知甲方在乙方变更后30日内变更新的托管地址,甲方需积极配合。
(5)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泄露或不当使用甲方财务数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若因为乙方服务质量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经乙方确认并同意终止合同后,乙方将当月服务费用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视其违约,甲方支付两个月服务费作违约金。
(3)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文件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乙方对上述责任事项享有最终的说明解释权。
五、特别规定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都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则自动顺延壹年,今后亦自动顺延:照此类推计算之 。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居住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电话:
甲方经理电话:
甲方监事电话:
甲方家人紧急联络人电话: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___
____ 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