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已经到了年末了,咱们公司是不是存在大量的无票收入呢?这在来年的汇算清缴会是一个麻烦活,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它是如何产生的?有那些处理方式呢?
接下来我会从5方面进行分享:
①发票是什么?
②无票收入产生的原因?
③无票收入有何应影响?
④无票收入如何进行处理?
⑤无票收入处理的红线有哪些?
一、发票是什么?
发票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
1、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
2、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凭据。
二、无票收入产生的原因?
无票收入就是花了钱但是未取得相应发票。从主体的意愿上分为客观上和主观上两类(客观条件不允许;主观上贪图小便宜):
1、客观上:①交易金额小、对方是个体户等不给开具发票。在商店购买文具、五金等商品,对方不提供发票;②向临时工、保洁等支付报酬 ;③知识上的缺陷,对方业务免税,认为不交税就不需要开票,所以不给发票。
2、主观上:①供货方(或者提供服务方)可以提供发票,但要另加税点。企业不想另加税点,因此选择不要发票;②采购付款后,上家不想缴税,所以不开发票,加之上家给点小恩小惠,所以企业也就不要票了。
三、无票收入有何影响?
主要存在的是税务风险。
1、企业发生支出,如果直接入账成本费用,由于没有取得发票,按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如果汇算清缴没有进行纳税调整,就会给企业得来税收风险。
2、如果没有直接入账成本费用,而是挂账其他应收款,相当于个人长期向公司借款,尤其是股东长期借款,同样存在较大的税收风险。
注:此处需要注意会计和税务的区别。做到“做账靠准则,纳税依税法”“调表不调账”。
四、无票收入如何进行处理?
如第三部分所说,会计要依据会计准则做账,缴税依据税法调整。
首先,无票收入需要更具会计准则正常入账;这样才能通过会计报表比较客观的反应公司的经营状况,否则会出现利润虚高等问题。
其次,每年的5月31日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汇算清缴说白了就是调整“税会差异”,这时候就需要,对于未开票收入进行调整。
这里未开票收入就可以分为两类了:目前未取得但是可以在5月31日之前收到,这种就催着要票就行;还有一种就是始终无法取得就需要进行一定的操作了。
下面列举了几种处理方式,仅供参考:
1、减少未开票情况的发生。①对于已经形成的未开票收入。联系相关企业的对接人员,要求提供相关的发票,进行对冲;②预防角度来说,提高员工、业务人员的财务素养,完善报销机制等。有业务发生一定要开票,养成习惯,减少无票收入;
2、对于客观现实中金额较小等的此类无法开票的收入,税法上有明确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3、利用非正常状态的客户企业,正常计入成本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五、无票收入处理的红线有哪些?
1、汇算清缴时对无票收入进行调整。没有发票又未主动调整,属于偷税行为。
2、禁止买票。买票属于虚开发票性质,情节更严重。
注:红线不可碰,买票不可行。随着“金税三期”逐渐成熟,“金税四期”也即将到来,税收大数据逐渐实现,所有的经营行为都会留下“税务脚印”,依法依规,便人便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