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专项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的专门某一项目款项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那么专项审计报告有哪些基本要求呢?
1、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
2、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加盖事务所公章;
3、审计报告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专用章;
4、上报的审计报告必须是原件;
5、必须附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说明部分
1、说明委托方名称(被审计企业名称)及委托目的(审计目的);
2、说明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依据。
二、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注册日期、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注册号码、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经营范围。
2、简述项目情况。
三、基金项目合同及相关规定
1、项目申报时间、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立项代码、取得创新基金资助金额及资助方式。
2、项目投资总额。
3、创新基金用途。
4、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
四、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资金支出情况
3、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实现销售收入情况(按年度分列)(2)项目成本情况(3)项目缴纳税金情况(4)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5)项目实现利润
五、报告附注
1、会计政策注释。
2、企业适用税种及税率。
3、主要财务指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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