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是安全管理的重点,一旦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其造成的后果往往是十分严重的,特种设备到期和报废知识点在历年考试中都有涉及,平均每年考查1-2分。
一、特种设备到期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的设计使用年限由设计单位或制造单位提出,但这个年限数值只是理论数据,是设计制造单位通过理论计算,在规定的使用工况和环境下的一个期限值,不能作为强制报废的条件。
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但没有达到报废条件,并且使用单位希望继续使用的,可以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以下程序,在保障安全使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
注 意
1.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原制造企业不再承担相应安全责任,而是由对其进行修理、改造或安全评估的机构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2.对于允许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也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采取增加维护保养的频次和项目、缩短检验和检测的周期、增加检验和检测的项目等措施,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二、特种设备的报废
1)使用单位是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其最了解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也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或受委托的管理者,对达到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应当由其履行报废的义务。
2)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使用年限过长或严重损坏,设备的功能丧失),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产品不合格)的,要进行报废。特种设备报废要进行:
①特种设备报废必须进行去功能化处理,如将承压部件割孔、电梯部件拆解、气瓶压扁等使其不具备再次使用的条件。
②特种设备报废后,使用单位必须到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部门将报废的特种设备注销,交回使用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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