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客服一:
    客服二:
    客服三: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1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朗公司:大朗镇大朗商会大厦401室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塘厦公司:塘厦环市西路广盈大厦706
    凤岗公司:凤岗镇凤岗商会大厦710室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道滘公司:道滘镇大鱼沙新正街11号
    广州公司:广州南沙丰泽东路106号
    东莞市5个需要关注的印花税实务问题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80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新版印花税法已经正式发布并从202271日开始实施(注意:从现在开始,1年后才正式实施),和当前正在实施的印花税政策——《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政策层级直接提升到了法律层面,更具权威性。

    对于新法所规范的事项,有5个常见的实务问题,需要引起大家重视。

    印花税 

    一、哪些购销(买卖)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现行的《印花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上述规定对购销合同的界定比较宽泛,其中的字,更是成为一些征管机关对企业签订所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的重要依据。

    如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4号)附件3《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对工业企业核定印花税的计税基础是产品销售收入材料采购成本合计金额的100%”

    对商业企业核定印花税的计税基础是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采购支出合计金额的100%”

    对其他企业核定印花税的计税基础是销售收入采购支出(注:并未强调必须是材料或商品)合计金额的100%”

    新《印花税法》将购销合同修订为买卖合同,具体范围包括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买卖合同)

    这样修改后,对于购销(买卖)合同的范围界定就非常明确。实务中,很多企业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合同,只要不属于印花税法附件里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就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如实务中非常常见的财税咨询、法律咨询、管理咨询、鉴证、评估、代理记账、物业管理、酒店住宿、会议会展、餐饮、劳务外包、业务外包、文体演出、经纪代理等合同均无需缴纳印花税。

     

    二、合同没有明确金额的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

    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的规定,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新《印花税法》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依照上述规定,如果合同签订后一直未执行,就意味着纳税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三、计算缴纳印花税的销售额是否包括增值税

    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于计算缴纳印花税的销售额是否包括增值税没有明确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425日在营改增的专项视频会议中,对此明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新《印花税法》把计算印花税的销售额直接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文件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基于上述规定,企业在签订印花税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合同时,务必要把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额单独列示,从源头上杜绝可能导致多缴印花税的风险。

     

    四、哪些承揽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新《印花税法》将加工承揽合同修订为承揽合同,税率由万分之五调整为万分之三,具体范围没有列示,还需等后续的实施细则或其他文件予以明确。

     

    五、哪些项目需要按件缴纳印花税

    现行的《印花税暂行条例》所规定需要按件贴花的项目包括:营业账簿、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从201851日起,对按件贴花5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涉及上述证照的项目,目前还需要正常缴纳印花税。

    新《印花税法》取消了所有需要按件贴花的项目。从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为纳税人减负了。

    上一条: 东莞企业印花税最常见的八个问题
    下一条: 东莞市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注册网 工商注册网 东莞公司注册 东莞注册公司网 香港公司注册 东莞代理记账 东莞代办执照 深圳注册公司 东莞集群注册 申请一般纳税人 东莞会计代理 注册公司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公司注册 | 税审报告 | 代理记账 | 审计报告 | 企业验资 | 申请一般纳税人 | 企业增资 | 财税咨询 | 注册香港公司
    © 辰信会计网   www.4006668052.com   版权所有 禁止转载  广东辰企易办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308 © 
    ©  辰信会计管家    辰信集群注册  辰信商标代理    辰企易办企服  粤ICP备2021109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