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向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局)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需要申请的场所有:
1、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需要准备的资料:
1、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没有法人资格的就拿经营者的复印件),名字要打在许可证上的。
2、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开业的场所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需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通知书 在工商办理,一般个体工商户的在工商所就可以办到)。
3、场所的内部平面图、方位图(所处的地理位置)、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房屋使用权证明(自己的需提供房产证,租赁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5、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疾控中心或者有资质的医院办理)。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网上搜一个修改下打印出来就行)。
使用集中空调系统的,还应提供集中空调系统卫生监测或者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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