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虽然看起来是小事,但是其中的涉税问题可不容小觑。处理不好,企业很容易发生涉税风险,被罚不说,还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就是一些不合法合规的工资发放形式,各位老板们和会计要特别注意,打工一族的我们也更该了解了解,别事情发生到自己头上了却还不自知......
冒用别人信息,虚列工资!
新个税汇算清缴以来,税务局常常接到了不少人的投诉电话:莫名其妙“被任职”,凭空多了份“收入”。
不用想,被投诉的企业基本都被稽查了......
之前企业冒用他人身份来虚列工资,税务局或许很难稽查到;但,随着个税 App 的全面普及和个税汇算清缴的进行,以后企业再想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可要小心咯~
违规通过现金发工资
有些企业,工资全部或部分通过现金发放,虽说没有明文规定,但一旦被查,这将是税务局稽查的重点。
大额现金管理试点通知发布后,私户大额交易或频繁交易也会出现异常,一旦异常就会被查,一查可就是 3 年的账务呢。
找发票,领工资
有些公司自认为很聪明,为了“避税”将工资拆分,一部分通过公户发放,一部分需要员工找票来发工资,这样做既避免了社保、个税的麻烦,又可以抵税。
但这种做法,虽说短时间内没有问题,但长此以往势必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那时不想引起税务局的注意都难。
补贴未列入工资,申报个税
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补贴(出差补贴、取暖补贴、通讯补贴等)未列入工资申报个税,造成偷税。
这个已有案例在前,大伙儿不妨去翻阅看看。
当然了,也并不是所有的补贴都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的。比如:“取暖补贴”,按照规定是需要并入工资缴纳个税的,但有些地区又出台了一些限额免征政策。
所以日常操作时,还是要多多关注本地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工资薪金、劳务费随意转化
有些企业为了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以享受相关税政优惠,往往会人为地去控制职工总人数以满足技术人员的占比条件。
还有一些公司,明明支付的是劳务费,却因为无法取得发票,而变成工资发放等等。
这都是不可取的。
工资高却按最低基数交社保
有些企业发工资一直是按实际数发放,缴纳社保却一直按最低基数缴纳,这种操作=违法。
特别是这个月开始,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实施“社保入税”,这也意味着,社保监管会越来越严,也不排除税务局会通过申报的财务报表工资数、个税申报的工资数与社保基数作比对稽查。
随意降低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不能随便更改的,如果需要变更工资结构,降低基本工资,需要征得员工同意,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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