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1:所有的白条都不能入账。
什么是白条?通常意义上讲,白条就是指在白纸上书写的收支证明(或收发证明)。很多财 务人员认为所有的白条都是不可以入账的。其实并不是这样,如果支付对方是个人且不属于应税劳务的支出,这种情况可以用白条入账,而并不需要发票。
如: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偿、赔偿费用;如拆迁赔偿、青苗补偿费;但需有相应的赔偿协议等证明文件;独生子女补助、取暖费补助、防暑降温费等补助;抚恤金、救济金等福利补助;离职补偿;丧葬费;死亡赔偿;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
可根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等书面文件,作为记账的依据。
误区2:收据不能作为记账的凭证。
凡是收据就不能作为记账的凭证?不是。有此观念的考生是将做账与税前扣除相混淆了,理由如误区1所述,不赘述。
凡是收据都不能税前扣除?非也。部分收据,如政府部门开具的专用票据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比如由政府各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由各事业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捐赠收据;工会经费收据;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收款收据;军队收据。
误区3:收谁的钱挂谁的账(向谁开票)。
正常情况下,是收谁的钱挂谁的账,但也有例外,如委托代收、委托代付的情况,这时就不能收谁的钱挂谁的账。故,填制凭证时一定要问清楚业务事项。
误区4:职工借款出差回来报账后单位不开收据。
职工借款出差,出差回来 后,用票据报账,多退少补。不管员工是否交回现金,均应该开冲账收据。否则,假如财务入账错误或将票据弄丢后,出差员工就有口难辩,无法证明自己借款已冲销。
误区5:从A公司采购货物、却将货款付给A的老板或员工。
此种情况除非有A公司的委托收款证明,否则一旦A公司追索货款,将有口难辩,还得再付一次货款。
误区6: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需要发票。
此类补贴津贴,不需要发票。但是要注意个税问题。差旅费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而误餐补助要分情况对待:根据财税(1995)82号文件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误区7:凭证后必须附原始凭证。
不完全正确。凭证后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原始凭证,有些业务不一定有发票类的原始凭证,还可能是外单位做的分割单。
误区8:冲销凭证反向蓝字冲销。
只有同向红字冲销,科目余额表借、贷方向的发生额才会准确地反映真实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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