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集团名称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企业集团的名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3、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4、《指定(委托)书》
(二)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
2、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5、《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6、《指定(委托)书》;
7、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注册书》;
2、《企业集团登记证》;
3、《指定(委托)书》;
(三)企业集团备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企业集团章程发生变化所提交的文件:
1、《企业集团备案申请书》;
2、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 指定(委托)书》。
(四)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
组建集团的好处
1、 统一化管理
2、 经营方式多元化
3、 降低成本
4、 提高效率
5、 增加新业务
6、 品牌效应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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