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中一方股东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对外转让,股东回购(股权内部转让),公司减资;公司被并购或者合格的IPO后在二级市场上减持。
一般,中小型公司中,股权转让较为常见。而股东回购需以特定股东负有回购义务为前提。公司减资也一般是在存在回购义务前提下进行的定向减资。
所以,40%的二股东想退出,只能自己找愿意受让这部分股权的受让方,第一大股东以及公司如无特别约定,是不存在回购这部分股权的义务。
公司清算事项,在公司章程中一般会约定为特别决议事项,即需要2/3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方可进行。如果大股东不同意清算,公司就不能进入清算程序。
大股东如果不想继续经营,可以同意清算公司,以清算资产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