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主要区别:
1.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纸质版票据。
电子普票,是电子版票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载体,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转变为符合税务机关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
2. 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作废,重开。
电子普票,不能作废(主要理由是: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3. 增值税普通发票打印后,需要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才能生效。
电子普票,不需要另行盖章,就生效。
4. 如果增值税普通发票有误,当月作废后,可以重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跨月,则需要先开红字增值税发票(负数),然后再开一张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正数)。
电子普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况,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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