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1、注册一年以上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指的是企业在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例 如2020年6月30日申报,成立日期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即可。
2、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 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要求对主要产品必须具有知识产权,非主要产品 不一定需要。)
知识产权类别:分为Ⅰ类知识产权和Ⅱ类知识产权。
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 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注意: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具体来讲,2008年以来得到认定的高企申请时使用过的II类知识产权,再次 申请认定时不能再使用。未得到认定的企业使用过的II类知识产权不受此限制。
知识产权取得方式:仅为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取消了5年以上独占许可的方式。
获得知识产权的时间限制:取消了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只要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即 可。在外国审批或已失效的知识产权不予认可。 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应保证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有效期要能 包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3年有效期。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 人在申请时使用。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以专利为例,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 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均可。
3、属于领域范围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科技人员达到比例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 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人员定义: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 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 际工作时间在183天(自然日)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注意:对科技人员取消了学历要求。
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 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 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自然日)以上。 注意: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在工作时间上的区别。科技人员无论是在 职、兼职还是临时聘用人员,累计工作时间均在183天以上;而职工总数仅 要求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累计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 注意:上述临时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统计方法: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 数计算。当年的概念是指企业申报前一年(2019年申报,就是指 2018年)。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 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
5、研发费用达到比例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 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什么是研究开发活动?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 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 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 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 知识等)
注意:研发活动与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之间 的内在逻辑关系。企业开展了研发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包括知识 产权和其它科技成果),成果转化后形成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这是 一个逻辑链条。 申报时,企业应按照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 书》中的“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即RD表),其中取得阶段性 成果中注意描述清楚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情况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包含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 期待摊、无形资产摊销、设计、装备调试与试验、委托外部研究开发和其 他费用。
几个重要的概念: 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最近一年: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 报年)。 研发费用占比的是三年研发费用总额所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不要求每年达到这个目标。
6、高新收入达到比例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 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 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 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 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 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 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 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技术性收入包括三个方面: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 的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 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 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 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根据企业所 得税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范畴计算,不征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 法、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财税〔2008〕151号文和财税〔2011〕 70号文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最终确定。
近一年: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7、创新能力评价达到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 分为100分,综合得分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8、未发生相关行为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
对“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应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意见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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