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尽可能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个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的方式。
但是,自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以票控税”制更加的严格。企业想要通过虚开的方式降低企业税负,已经难以实现。如果企业铤而走险,那么轻则罚款,重则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在这种严密稽查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应当如何做好企业税务筹划呢?
入驻“税收洼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节税的方式有很多,但要讲究合理、合法。
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种当前很多企业都在运用的一种节税方式——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是很多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常用的招商引资模式,只需企业将注册地址迁移至园区或者将新办企业注册在税收优惠园区内,即可享受的一种税收优惠模式。
其中,企业想要享受优惠政策,主要有两种方式:
有限公司
可以采用注册地址迁移、新办分公司/子公司的方式,与税收优惠园区形成税务关系,从而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1:
·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6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
· 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
优惠政策2:
· 核定征收(按照行业利润率的10%核定)
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个人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享受所得税核定征收,个税税率降至2%。
可以很好地解决企业因缺少进项、利润虚高、分红个税高等问题。
优惠政策:
· 核定征收:直接核定个税2%,综合税负5%左右。
案例分析:
一家以软件研发为主要业务的科技公司,500万高额无票成本无法解决,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总税负500万*25%=125万,个税(500万-125万)*20%=75万,合计200万。
在我市园区内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税收优惠,500万与此企业发生业务关系,合规无票成本为软件研发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咨询费等,完税合规,500万利润,总税负降至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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