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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计提个人所得税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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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提个人所得税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会计资讯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这个是用于部门内容的支出的,如果是销售用途就计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即企业自己承担的部分)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注意这里是员工个人部分的社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上交杜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这时候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都全部上交)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5.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相关介绍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取得境外所得;

      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所得税纳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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