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且能够享受较多的优惠政策,故申报表有所简化,共计3张,主 要收集纳税人销售额数据及享受减免政策的情况。
一、表单介绍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发票或者申请税务局代开发票,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季度末(或月末)都需要进行申报纳税,在无扣除项目等特殊销售情形时,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填写主表及《附列资料二》相关栏次。
二、 主表操作
主表由“计税依据”、“税款计算”和“附加税费”三部分构成,申报纳税时填写企业发生的“本期数”,每一期填写完毕后数据会自动汇总至“本年累计”列。
第1步:填报前数据准备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只需取得当期开具专票、普票和未开发票的销售额及应纳税额相关的数据。自开发票的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相同,进入开票软件中下载相应数据。如果纳税人有税务局代开专票的情形,则可以去税务局查询相关数据,但更建议纳税人自己建立相应的台账,方便纳税申报。未开发票的销售额及应纳税额需要进入企业财务系统查询。
第2步:填报数据操作
表格“计税依据”前两部分是按照征收率3%和5%分别统计。
将开具专票的销售额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分别填入“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的第2栏次“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对应的表格中。同理,将开具普票的收入填入第3栏次“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对应的表格中。
【提示】为了帮助纳税人纾困发展,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出台了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政策执行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相关内容如下: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3、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第3步:核对填报数据
1、填写过销售额数据后,专票和普票收入会乘以对应的征收率自动计算出“本期应纳税额”并填入第15 栏次。
2、第20栏次“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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