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进项税是纳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简单点说就是把销项税抵扣了,但是抵扣的前提是要一般纳税人才可以。
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零售环节开具,二手环节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抵扣凭证)。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6)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7)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8)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
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