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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一般企业应纳税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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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税种

    1、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5%缴纳;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6%4%缴纳(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和商业企业纳税人)

    3、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7%缴纳;

    4、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3%缴纳;

    5、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2%缴纳;

    6、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平方米);

    8、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9、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

    11、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20021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主税种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确定(增值税、营业税),其他税种再根据实际确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等)。

     

    补充:

    1、国税开票范围:一是销售货物,有货物交易、加工的开增值税发票;二是进口货物,也是开增值税发票;三是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受托加工货物、受托对货物修复的也是开增值税发票。

    2、地税开票范围:除国税开票以外,全部由地税开票,范围很广,交通运输、建筑工程、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其中服务业最为广泛,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咨询、沐浴、设计、打字)等等。

    企业应纳的税种基本上涵盖了除个人所得税之外的所有税种。下面就几个与企业关系较密切的税种作简单介绍。

    1)增值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消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3)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4)关税,是指海关对进出我国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所征收的一种税。

    5)所得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7)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8)车船使用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9)印花税,是指对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0)土地增值税,是指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1)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开采税收法规所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2)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3)教育费附加,是指纳税人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附加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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