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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印花税零申报操作注意事项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298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如果税款所属期是2022年7月1日以后,请按照新印花税法中的税目税率进行申报缴纳。

     

      因为这个月(10月)就是新印花税法实施后第一次申报,想必广大纳税人肯定会在实操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会计网整理了大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来给大家进行提示,以便广大纳税人能顺利做好10月征收期的了印花税按季申报。

      印花税零申报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就是先采集税源信息,然后再做申报,以下是具体操作流程:

      采集的时候应税凭证数量和计税金额都填0,应税凭证日期可以选择所属期最后一天。

      填写好后保存申报即可,这就是零申报的操作。

     

      印花税纳税期限调整

      新的印花税纳税计征方式按季、按年或者按次。

      1、按季、按年计征

      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2、按次计征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3、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印花税申报相关问题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征税范围广泛,税率低、税负轻:税率为1‰,最低税率为0.05。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自行计算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粘贴并划销或注销。

      1、印花税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1)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2)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3)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2、如何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申报?

      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情况,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合同数量较多且属于同一税目的,可以合并汇总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比如纳税人甲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2年第三季度书立买卖合同5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万元,书立建筑工程合同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万元,书立产权转移书据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5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

      3、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如何进行印花税申报?

      经济活动中,纳税人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需要后续实际结算时才能确定金额的情况较为常见,纳税人应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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