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在公司注册时的税务报到环节中确定增值税纳税人类型,并按照此纳税人身份参与市场经济以及申报纳税。但是,市场经济活动实在不断变化的,而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经营需要也在不断变化。本篇文章中,辰信会计主要就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具体情形进行介绍。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有两种适用情形,分别为主动和被动,以下分别详细说明:
一、企业主动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也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即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全面精准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满足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后,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起申请,待税务机关准予申请后,就可以以一般纳税人身份经营并申报税务了。
二、企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小规模企业经营到一定程度满足了升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时,就需要主动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以及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通俗一点来说,也就是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应税销售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转为一般纳税人。
以上所述情况下,逾期拒不申请办理的,次月起就会被转关税务部门按照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以上就是辰信会计对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具体情形的说明。值得每一位纳税人注意的是,除非税务总局允许的特殊情况,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就不能再转回小规模,所以企业在进行相关事务时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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