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与税法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税收主要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稳定经济和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税法: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纳税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规则。
税收法律关系:
1.主体:国家税务机关和海关,纳税义务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客体: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如企业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3.内容: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二,税法要素
税法要素一般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
税率:
1.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税收优惠:
1.减税和免税
2.起征点
3.免征额
三,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与现行税种
现阶段,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海关。
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车辆购置税
4.各银行,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5.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6.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7.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
8.股票交易印花税
9.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缴纳的所得税
10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
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
1.部分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房产税
4.契税
5.土地增值税
6.城镇土地使用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除股票交易印花税之外)
9.资源税
10.烟叶税
11.耕地占用税
12.环境保护税
1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海关主要负责:
1.关税
2.船舶吨税
3.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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