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客服一:
    客服二:
    客服三:
    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辰信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
    深圳公司: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13
    莞城公司: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
    虎门公司: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
    长安公司: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
    厚街公司: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
    常平公司: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
    松山湖公司: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
    大岭山公司: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
    万江公司: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
    塘厦公司:塘厦镇百司汇商务中心706
    桥头公司: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
    石排公司: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
    落实登记告知承诺制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析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43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登记告知承诺制的威慑力问题。在法律层面,告知承诺不是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而是政府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的一项举措。因此,没有充分法律条款作为依据,其威慑力严重不足;而且很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空,通过虚假承诺挤占更多行政资源,反而让真正遵纪守法的人受到损害。

    二是登记告知承诺制的执行力问题。告知制度不落实。登记机关应当向申请人告知获得批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未履行承诺的法律后果等内容,但部分登记人员为追求所谓的速度现场受理时往住简化告知程序,甚至以签字代替告知;虚假承诺不守信。承诺人本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自律,但个别申请人提交假印章、假房产证等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甚至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登记。

    三是违诺与惩戒的有效衔接问题。当前对违诺人的失信惩戒力度较轻,与其造成的社会危害不相称。对于违诺后的惩戒,目前只从信用监管层面将违诺人列为虚假责任人,而在法律层面,对违诺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由哪个部门去依法执行均未进行明确;同时,目前尚未形成畅通的公众反馈渠道,市场主体的承诺未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上一条: 物业清洁(托管)维护服务企业专业资质
    下一条: 2022注册深圳公司地址挂靠详解
     
     
    公司注册网 工商注册网 东莞公司注册 东莞注册公司网 香港公司注册 东莞代理记账 东莞代办执照 深圳注册公司 东莞集群注册 申请一般纳税人 东莞会计代理 注册公司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公司注册 | 税审报告 | 代理记账 | 审计报告 | 企业验资 | 申请一般纳税人 | 企业增资 | 财税咨询 | 注册香港公司
    © 辰信会计网   www.4006668052.com   版权所有 禁止转载  广东辰企易办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308 © 
    ©  辰信会计管家    辰信集群注册  辰信商标代理    辰企易办企服  粤ICP备2021109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