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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外企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80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通常情况下,外资企业注销的基本流程如下:向外资审批机关(商务局)申请批准解散(10 个工作日)-----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机关备案、公告(5个工作日)-----清算组出清算报告(3个月)-----向外资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并撤消批准证书-----向税务局注销---向工商机关注销----办理银行销户、外汇、财政、技监、统计、公安等部门注销手续。

    公司注销

    一、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企业原审批机关(各地区外经贸委)请求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

    4、批准证书。

      

    二、成立清算委员会

     

    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 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依法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清算组成立后应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交: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工商局临时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及其它需要填制的表格。

      

    三、税务局完税、注销所需文件

     

    1、注销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表; 

    2、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 

    3、企业金税卡,IC 卡移交清单(防伪税控企业提供); 

    4、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发票购买用印制簿; 

    6、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清税审核表; 

    7、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经贸委等有关部,委托签发的终止通知书或者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 

    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表; 

    9、最后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0、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四、工商注销所需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外资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机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6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IC ; 

    7、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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