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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区分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40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 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辰信会计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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