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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开餐饮店,不办营业执照,被查处后,会如何处罚?
    来源: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33次   返回----点击下载资料
    根据2015发布的新食品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就是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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